2009年10月24日 星期六

1024 二十一天

想著他們的故事,

'一個愛著記憶中的人要如何繼續人生?'

我們都在思考這個問題然後就算知道答案也不能告訴對方,

因為得到智慧的路途必定是孤獨的







這些是我今天最喜歡的話

阿光說的











*





輔導諮詢志工課程要我們挑選一首歌

一首歌最能夠代表最近這些日子的自己



這件功課困擾我很久,甚至還遲交一天 哭哭

今天早上終於決定並寄信給了小任老師



是陳綺貞的 '魚'(The Edge)





寄出信後,又重新仔細地讀了歌詞

據說魚的記憶只有七秒鐘

每隔七秒鐘,生命就會重新開始

如果變成了魚,那麼有什麼是可以放下捨棄的?









這個七秒鐘,又讓我剛好聯想

前幾天一個朋友告訴我的'21天理論'

她說如果能夠抑制渴望離開一個人二十一天,不再與對方見面或連絡

那麼經過二十一天,所有的那些鑽牛角尖、想念、惦記......

生理的循環起伏會重新降到低點

就能夠逐漸忘記



當時的心情是驚訝的,覺得這件事聽起來很有趣

然而後來再想起那番話總是感覺有些悲哀

原來,所謂的 思念 就只是這麼不禁時間磨逝的東西











*







今日最丟臉  ---下次絕不在雨天穿咖啡色的夾腳拖出門





我的咖啡色夾腳拖底部已經磨平了,但我忘記了這件事

今天陪劉玉米、小花、法華一起去買小花公演要穿的戲服

在市區逛街的時候一時踩到水,差點滑倒!!!!!

嚇的我大聲尖叫



結果旁邊的歐巴桑同時破口大罵:



' 神經病!!!!害我嚇一跳!!!! '





害我被大家取笑到無以復加

我也是嚇了一下跳呀

為什麼要罵我T^T











*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3 則留言:

  1. 不會的,不會只有二十一天

    只是我們要相信自己一直所相信的,

    放棄一些想要卻又得不到的,

    如此而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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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大牌說金魚的記憶只有3秒鐘

    (你知道大牌吧!?)



    不這樣不行阿

    我們把魚關在魚缸內

    萬一他的記憶力跟人一樣強大

    那不得憂鬱症才有鬼XD



    好啦,我來亂的

    科科科-ˇ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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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XDDD 推歐巴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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